得姓始祖

得姓始祖

近段时间来,谢氏得姓始祖的争论再掀高潮,特别是拙作《谢姓由来》一文发表以来,宣称任姓谢氏和捍卫姜姓谢氏两派人马都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支撑其观点。一些谢氏文化研究者,如自称旅美学者谢光等人为代表的任姓谢氏派,连《谢姓由来》一文的原创作者都没搞清楚是谁,错误认为是谢士洋所作,这可是近两个多月来的事,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如果连近期的事都弄不明白,很难相信他们也能够理直气壮地对几千年前发生的事下定论。另一方面,谢士洋宗长作为中华谢氏谱的编撰人员之一,未经原作者同意,大量抄袭或摘录他人文章段落作为自己所撰写,大张旗鼓在官方账号上公布发表,引发更大的争议,其所为也是令人吃惊不已,德不配位,易招斥责,才不服众,易生祸端。许多兄弟疑惑不断,纷纷向我留言或致信,询问缘故。
其实,谢氏得姓始祖来源的问题,历来都有议论,其中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台湾宗亲返回大陆寻根引发的争论最为突出,一直延续到现在,只不过这种争论今天由于网络发达而众所周知。华夏民族的姓氏文化,一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来源是有出处,并非无根据。俗话说,水有源,树有根,人有祖亦是同理。要懂得这些知识,那必须要了解人类发展史和中国古代史,特别是周代宗法制度,否则靠几本资料来源作自我解读如何能说服人?
据学者和史家的研究,人类由猿发展而来基本形成共识,人类社会有几种形态,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至今天的现代社会,几乎是教科书上的知识点,似乎也形成一定的共识。在原始社会中,古猿分化而来的人类,劳动成为决定性因素,而制造和使用工具则是古猿转化为人的主要标志,从开始使用的石器、弓箭到青铜器,都是人类发展史的重大标识物。据传,原始社会先是群婚制,即以母系为主的母系氏族社会,其特点是一个氏族的男子到另一个氏族与该族女子交配通婚,作为该氏族的“公共丈夫”,所生子女为该女子氏族所有,故有“知其母不知其父”一说。古代姓以女字作偏旁,正是这个主要原因,如姬姓、姚姓、姜姓等,这是女姓作为主体的社会,起支配地位。后来群婚制发展成对偶婚,即一个男子在众多女子中有一个相对比较固定的“主妻”,或者是一个女子在许多男子当中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主夫”,这种有明显识别种群界限的行为,是认识到近殖繁衍的缺陷所造成的困扰慢慢转化为一夫一妻(或多妻)的过渡,这种不同氏族间的联姻逐渐形成部落,氏族的产生随着劳动工具的改善与图腾的崇拜慢慢形成。当一个氏族的生产工具得以改善,例如使用弓箭围猎,得到更多食物,人群逐渐壮大,他们以很低的见识认为是自然界中某种神秘而厉害的动物或植物(甚至是某种自然界发生的现象)给予他们生存的保障,对这些动植物(自然界现象)产生敬畏,禁止伤害,于是崇拜图腾的信仰产生。如黄帝部落以云为名,炎帝部落以火为名,共工部落以水为名,太皞部落以龙为名,少皞部落以鸟为名,这些以云、火、水、龙、鸟等为图腾崇拜的,据传是人类最初对自然的认识。
随着劳动工具的改进与男子在射猎方面的主导地位出现,作为生育和采摘工作的女子被自身生理特征所限缩小在本氏族内活动,大量的对外工作与围猎扩大则由男子主导,于是慢慢进入父系氏族,女子则由本族出嫁到男子所在的部落,分工逐渐明确,私有制产生,占有欲与支配权随之大量出现。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在这种情况下也逐渐瓦解,暴力夺取食物成为部落赖以生存的手段之一,于是部落战争开始。当靠掠夺与战争成为扩大生存机会时,胜利者成为主宰一切的统治者,而失败的一方则沦为奴隶,史学界把这种社会形态称之为奴隶社会。夏、商、周被称之奴隶社会的三个朝代,是中国历史远古时代的社会形态,是私有制最强烈的表现形式。传说中陶唐氏、有虞氏、有夏氏等部落是当时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尧、舜、禹成为传说中的部落联盟首领,后来禹因治水有功,被推为酋长,其子启继承禹的权力,建立夏政权,因其为有夏氏一族,故史家名其为夏。
进入奴隶社会夏政权之前的原始社会里,传说中有黄帝部落、炎帝部落、蚩尤部落等,这些都是氏族定居某一片区域,如姬水、姜水旁。据《国语.晋》记录,黄帝有子二十五宗,得姓十四人,分为十二族,其中任姓为其一,谢出自任姓。又据《史记.五帝本纪》记录,黄帝为少典部落之子,为轩辕氏,居姬水,“因而成德”,“土德之瑞”,土为黄色,故称黄帝。黄帝部落先后击败了蚩尤部落和炎帝部落,成为远古中国的主宰,其传说一直流传至今。由此可见,关于任姓谢氏一族,在先秦时期,还是属于原始社会部落氏族之一,还没有出现“谢国”一说,旅美学者谢光等人认为谢姓源自任姓黄帝部落,恐怕是误解,并非出现“谢”人就粗暴认为姓谢,为得姓始祖,这个时候的“谢”人一族,只不过是千万个氏族部落的一支而已,仅仅是人类族群的划分称谓之一,与后来的宗法制度相距还远。
关于“谢”字的来源与演变,研究者一直有争论,这属于正常的现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远古时期有氏族善于使用工具射猎获取食物,部落酋长称其族为“射族”,后称谢人,这显然是见字生义的直观感受。这个解释获得众多人接受,但我个人偏向“谢”字来源与“善射”无关,应该是跟语言相关。《说文解字》曰“辤去也 从言身+矢声”,意思是辞去,拒绝的意思,从言。由此可知,谢原意是辞去,即“不相见”,跟语言相关。一些人或事“不相见”,意味着成为故去、失记,如果能够有记忆有记录,只能书写记载下来,所以“谢”字与书写语言记录有关。言、身、寸,这三个部首组成的汉字,本身就隐藏了“谢”字的来源与本义。远古时代,生产落后,只能通过竹木等工具书画一些记忆符号,如果能经得起岁月的侵蚀,只能用刀具等硬度够大的工具在石头或骨头上刻画记录下来,所以“谢”本义可能有“契”的意思。“谢”在古文有书写“榭”或“冫+射”,“契”在古义是“丰+刀”,意思是用刀刻画图案,读音是“謝”。据传“契”是殷商的一个部落先祖名字,传说是有虞氏舜的一个属臣,因善于用语言记录刻画而得名。后来发现的甲骨文确认是在龟甲、动物骨头上刻画的,甲骨文又称契文,据传是商周时代的文字记录。而商族部落又是一个古老的氏族部落,它取代夏建立商,可能是获得对自然界的解释权取得王者地位,原因就是语言的发明与控制权。“谢”,就是语言本身体现的一个汉字,身为寸口之言,足以产生威力,所以商族先祖名“契”字读音“谢”并非空穴来风。
商族领袖汤的灭夏之战,就是善于用语言笼络人心,征服夏的盟友韦、顾、昆吾三大部落,后来又联合其他同盟部落一举击败夏的国君桀,建立商,商之建立者为汤,故名商汤。商的建立,得益于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语言的广泛使用,青铜器和甲骨文的使用,大大方便了商人的统治能力。“脅田制”的产生就是商人生产力提高的证明,所谓脅田,即共同耕作田地,这是征用奴隶劳动的耕作方式之一,也是土地获得与控制的手段之一。因为私有制方式得到增强,森严的等级制度在商朝出现,他们是商王及其诸妇、诸子女及一些贵族如太师、少师,或一些在边疆与敌作战的将领称“侯”,因为他们有姓有名,属于统治阶级,故称“百姓”,这是奴隶主的特权阶层,掌握占卜、祭祀权力。最底层为广大的奴隶,他们从事劳力耕作,射猎捕食、兵役防护等。在奴隶主和奴隶中间有一小部分人作为两个阶层的联络人,他们自称“小人”,负责传递信息与管理。这些“小人”,是相对于奴隶主阶层的“王人”而言,奴隶主属于“大人”,而广大奴隶不属于“人”,与牲畜无异,任意宰杀与殉葬。这种极端的不平等往往会产生尖锐的矛盾,阶级斗争随之而生,严重威胁到政权安全与社会稳定。于是在殷商后期,出现一些宗法制度的雏形,即有大小宗和嫡庶之分。除了王族外,还有一些异姓贵族,因争夺祭祀权常常发生矛盾,特别是涉及到边疆其他部落的战乱,让统治阶级顾此失彼,无力应对。有夏氏有一支周部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趁机而起,他们活动在黄土高原,重视农耕,相对稳定,然后逐渐壮大,从陶穴走向城邑,学习商族的经营方式,慢慢夺取商人的土地,有“三分天下有其二”之势,并且与商人贵族约定,贵族奴隶主对逃匿的奴隶永远有支配权,奴隶所有权属于贵族奴隶主所有。这保障了奴隶主的权益与贵族的爵位,于是周很快取代商赢得天下王权。
周建立初期,也会遇到商时代的困境,即贵族奴隶主为了利益而互相倾轧与争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周初实行分封制,就是把广大土地与奴隶分给他们的儿子、兄弟及亲戚和立大功的异姓属臣,让他们镇守边疆,屏障王室安全。这种封爵建邦、受民受疆的分封制,史家称之为封建。显然,周王朝是奴隶社会最后缩影,又是封建社会的雏形,在周初分封的七十一个邦国中,有五十三个是周王的儿子、伯叔及王后之族,如召、荀、郑、虢、芮、毕、毛等王室近亲姬姓诸侯。在周王都城洛邑周,还有卫、鲁、齐、晋、燕等封国,让这些功臣之国对付那些不肯归附的殷商旧贵族和其他虎视眈眈的部落。这些诸侯听从周王命令与调遣,辅助王室、守卫边疆,纳贡献俘等。诸侯之下也进行分封,其属下有卿大夫,卿大夫之下是士大夫,士大夫之下不再分封,皆属平民与奴隶。卿大夫之封地称“采邑”,士大夫之封地称“食地”,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周王室就是靠这套等级严明的宗法分封制度维系统治网络,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统治系统。基本内容是:周天子世代相传,以嫡长子继王位,称大宗,奉祀始祖,王位的继承人称为宗子(后称太子)。嫡长子之外的同母兄弟或庶兄弟被封为诸侯,称小宗,其承袭秩序如大宗一样,小宗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诸侯兄弟被封为卿大夫,也奉始祖为大宗,诸侯之弟为小宗,依次类推。士之子仍为士,因为不再分封,故士之庶子直接降为平民。
周代这种分封的宗法制度解决了王室内部的矛盾,对巩固统治阶级的团结有一定的作用。这种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特征是尊祖祭祀权,对祖先之祭犹如对天地之祭,成为合法权力的必经程序。对祖先的尊敬,最直接体现在祭祀典礼之上,只有大宗才有资格主祭始祖的特权,其余小宗或庶子无此特权,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儿子都有祭祀始祖的资格。这样来,王位继承权变得清晰起来,大宗成为无可争辩的合法继承人。而小宗只能依大宗方式,依例分封,形成另一脉派的宗法制,也尊始祖。在周初,分封制只有侯、男两种,侯爵因是镇守边疆,善射之人称侯,故侯属于武将。男,善于耕种,田施于力,故称男。到周中期,因统治区域扩大,一些部落归顺,一些异姓属臣立大功,于是出现伯、子两种爵位。伯,即人之首者,即第一的意思,而子则是人之初者,区别于平民与奴隶,这样形成周代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周宣王元舅申伯,原为炎帝姜姓西申一族,因被黄帝部落打败归顺于周天子,到宣王时期,申氏有女嫁于宣王称申后,申后之兄有功被封于谢,建立南申国,称申伯。申伯封爵于谢地也是按照周代分封制进行的,申伯嫡长子继承伯爵之位,称申伯大宗,其余称小宗。《礼记.大传》曰:“庶子不祭 明其宗也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 不继祖也 别子为祖 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 有百世不迁之宗 有五世则迁之宗 百世不迁者 别子之后也 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 宗其继高祖者 五世则迁者也 尊祖故敬宗 敬宗 尊祖之义也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 有大宗而无小宗者 有无宗亦莫之宗者 公子是也 公子有宗道 公子之公 为其士大夫之庶者 宗其士大夫之适者 公子之宗道也 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这段话清晰地讲述了周代宗法制度和祖宗的形成史。我用一张制图把这些“别子为祖 继别为宗”的关系绘列出来,让大家一看就明白宗法制度的成因与继承关系,如下图:

申伯被封于谢后,申伯嫡长子继承伯爵位成为申伯二世嗣君,但申伯的其他儿子称为别子,别子相对于嫡子来说是小宗,但对于别子本人来说又是他的其余儿子们的大宗,称别子长子大宗,其余称小宗,依次类推。当推到第五世之后,因距离别子始祖太远,大多数是见不到始祖本人了,故不再列入,称五世则迁,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出了五服不再攀附亲缘关系,母系出三服也很少往来。南申国这个伯爵被楚国灭掉,存续大概一百三十多年,申伯嗣君即嫡系一脉被迁去信阳一带,称东申。而申伯的别子在失国时已无资格跟随申伯嗣君东迁,于是留在谢地以申伯故都谢邑为姓,即改姜姓为谢姓,这是申伯别子得姓谢的渊源,故有史料称“以邑为姓”。申伯嫡系一脉在申国被灭掉后,“以国为姓”称申姓,这是申伯一族申谢两姓的关系起因。申姓除了申伯这一支外,还有西申那一支,西申更悠久,更显赫。
谢姓除了申伯一脉外,还有谢地原来任姓的平民和奴隶,他们已无资格获得姓氏,根据宗法制也只能在申伯的名义下改任姓为谢姓,故有申伯为谢氏得姓始祖一说,并非虚言,是有历史根据的,也是附合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古代的谢氏族谱追溯得姓始祖为申伯,也是基干这样的原因。现在一些人宣称任姓禹阳为谢氏得姓始祖,简直是无稽之谈,贻笑大方。至于谢氏得姓于申伯之后的世系,是否准确则是另一个问题,一些攀龙附凤的族谱资料太多,以假乱真的也不少,这里不再赘述。一般来说,一个姓氏之由来,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古代讲究等级分明,名正言顺,涉及到生死关头,胜利一方多数对敌方嫡系斩草除根,以免再生祸患,对别子没有威胁的也多不予追究,所以古代失爵除国改姓的很多,并非是理论上的“百世不迁”。正是这个原因,受到战乱的影响,嫡系承担的责任太多,反而不利人口的繁衍与增长,而别子却意外发展迅速。一个姓来源始祖,一般来说只追溯到最早得姓那个先祖,这个是属于人文范畴内的尊祖敬宗的礼仪形式,鸡蛋内挑骨头式的血缘关系先祖,恐怕没有多少人敢肯定其世系的纯粹性。因为始祖可以追认一个,但姓氏来源可能有多个,有些是直系传下来,有些是过继传承下来的,有些甚至是改姓冒充过来,不一一而论。总之,谢姓来源是有多个途径,并非只有申伯一族或者禹阳任姓一族。不光谢姓有这种情况,其他姓氏也有如此现象,特别是人口众多的大姓,内部混乱情况超乎人们的想象。
现在一些姓氏研究者,既不读古代史,又不读《礼记》,摘录一些文献断句来胡乱解读,混淆是非,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有的甚至恶语相向,檄文横出,扰乱家族事务,实在不应该如此激进与蛮横无礼,应该友好协商,求同存异,方为正道之举。以上浅薄之言,纯属个人观点,不正之处,以求诸兄弟海涵与赐教。

参考资料:
1,《中国古代史》刘泽华等编著 人民出版社,1979年7月第1版
2,《中国古代史》朱绍候等编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0年5月第5版
3,《史记》(汉)司马迁 著 中华书局 1959年9月第1版
4,《说文解字》 (汉) 许慎 著 中华书局 1963年12月第1版
5,《中国通史简编》 范文澜 著 人民出版社 1949年9月第1版
6,《中国史稿》郭沫若 主编 人民出版社 1976年7月第1版
7,《中国史纲要》翦伯赞 主编 人民出版社 1965年8月第1版

附部分公众号议论《谢姓由来》一文资料截图:

1,《谢氏快讯》7月15日发表的探讨文章

2,《谢家宝树文化》7月12日发表的文章

3,《兿天雲》7月12日发表旅美博士谢光的文章

4,《谢氏总谱》7月11日发表谢士洋撰写的自称原创文章,文中大量抄袭他人作品组编而成,文末毫无廉耻地署名“谢士洋敬撰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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